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档案工作基本术语》等71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副省级城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提升档案行业标准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对《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等现行有效的71项行业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
原行业标准《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DA/T 23—2000)、《挥发性档案防霉剂防霉效果测定法》(DA/T 26—2000)、《档案防虫剂防虫效果测定法》(DA/T 27—2000)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档案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来源:国家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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