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建设 

谈档案利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字体:
分享到:
档案利用工作做为档案馆的一项中心任务,是档案工作联系社会的一个窗口。档案来源于社会,更应服务于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充分利用档案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档案工作明确的职能使命。
新《档案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涉及到档案的利用和公布,这里有一处作出了修改,就是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这里将之前的档案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提前了五年,改为满二十五年就可以向社会开放。由此也看出档案利用和公布的重要性,不仅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也对个人的工作学习产生积极作用。只有通过广泛的利用活动,让死的档案活起来,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档案价值才会突显。
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利用工作日益重要,档案在社会发展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各行各业人员在需要利用档案时,都能在档案部门得到满足,档案工作就会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支持。但目前部分群众的档案意识比较薄弱,只有在需要时,才会发现档案的珍贵。只有从群众需求出发,用他们熟悉的话语、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档案政策、普及档案知识,才能让群众真正懂档、珍档、用档,让档案走进群众生活。
供稿: 容文 平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