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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馆关于《聘用档案管理人员费用》项目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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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馆《聘用档案管理人员费用》项目拟组织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资金
1.项目名称:聘用档案管理人员费用
2.预算资金:31.7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对参与招标比选商家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
2.《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或《企业信用报告》或《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三、招标比选文件领取方式和日期
有诚意参加招标比选的商家,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11:30时,下午13~17时)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比选文件。比选时间见招标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比选文书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19号政府西院4号楼21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档案馆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19号政府西院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0311-87851886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