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与支出
财政收入 2022年石家庄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2亿元,同比增长1.6%。税收收入375.95亿元,同比下降9.7%。其中,增值税101.52亿元,下降26.7%;企业所得税35.37亿元,增长1.0%;个人所得税15.88亿元,增长15.4%;城市维护建设税34.05亿元,下降4.0%;土地增值税42.45亿元,下降25.8%。非税收入316.21亿元,同比增长19.3%。2022年石家庄市4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50亿元,由高到低依次为:高新区(69.0亿元)、长安区(62.52亿元)、桥西区(57.62)、正定县(54.89亿元)。2022年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4.0亿元,同比增长1.5%。
财政支出 2022年石家庄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0.4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14亿元,增长13.6%;公共安全支出61.43亿元,增长9.6%;教育支出248.93亿元,增长9.7%;科学技术支出21.45亿元,增长39.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5亿元,增长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43亿元,增长12.9%;卫生健康支出122.8亿元,下降3.2%;节能环保支出44.98亿元,下降19.0%;城乡社区支出206.51亿元,增长32.7%。2022年石家庄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93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8.8%。2022年石家庄市6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50亿元,由高到低依次为:正定县(82.8亿元)、高新区(66.69亿元)、鹿泉区(59.4亿元)、藁城区(57.14亿元)、长安区(53.76亿元)、平山县(52.33亿元)。2022年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4亿元,同比增长8.5%。
供稿:薛鹏飞 庄肃新 刘铭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