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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路矿工人罢工与“十三条协约”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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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9月14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安源路矿工人为了争取自身权益,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罢工斗争。4天后,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与株萍铁路、路矿总局正式签订“十三条协约”,答应了工人的罢工要求。该协约目前收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共萍乡矿务局委员会宣传部于1963年1月拨交,是国家一级文物。该件文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安源路矿工人罢工斗争的历史见证,同时也展现出了共产党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反抗剥削、反抗压迫的勇气和谋略。
罢工前的准备
安源在江西省萍乡市东南部,盛产煤炭,安源路矿是安源煤矿和株萍铁路的合称。1898年3月,清铁路总公司督办、汉阳铁厂督办盛宣怀,为了采运汉阳铁厂所需燃料,在此处设立萍乡煤矿局,依靠清政府和外国资本的支持,引进西方技术大举采煤炼焦。次年1月,他主持修筑了自萍乡矿区至湖南省株洲的铁路,即株萍铁路。
萍乡煤矿开办后,清政府就向德国“礼和洋行”借款400万马克,把矿山的生产经营管理大权卖给德国;此后,又以企业资产为抵押向日本大借外债,用矿石、生铁去偿还外债。1908年,盛宣怀将汉阳铁厂、萍乡煤矿、大冶铁矿合并,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萍乡煤矿成为汉冶萍公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萍乡煤矿是当时全国十大厂矿之一,拥有多达1.3万工人,被誉为“江南煤都”。1914年,汉冶萍公司改为完全商办,但它的官僚买办实质并没有改变,整个企业仍然被盛氏买办集团所把持。
安源路矿工人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劳动条件差,生活悲惨。路矿工人大都是一些出身贫苦的农民和城市失业的手工业者,他们在环境极差的井下作业,每天工作12个小时,所得工资却甚少。安源路矿“小工工钱每日一角八分,大工每日二角八分”,一个月一天不休拼死拼活干下来,小工月薪5元4角,大工月薪是8元4角,倘若再被工头克扣,实际拿到手的就更少了。当时市场上面粉为7分钱1斤,猪肉2角8分1斤,一个大工的月薪仅够买120斤面粉或者30斤猪肉,基本上买不起衣服、蔬菜和其他日用品,更不用说支付医疗、子女教育费用了。那些因工伤致残的工人更是被矿局无情抛弃,只能在街头乞讨,过着悲惨生活。矿上实行包工制,包工头还要对工人进行一番盘剥。此外,矿局还通过派发矿票、拖欠工人薪水、强迫工人存饷等手段,进一步盘剥工人的血汗钱。“少年进炭棚,老来背竹筒,病了赶你走,死了不如狗。”这首充满悲伤色彩的歌谣真实反映了安源路矿工人当时的生活状况。
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安源工人曾多次自发地进行反抗,但由于没有统一正确的领导,均以失败而告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安源被列为党开展工人运动的重点地区之一。由于当时江西还没有党组织,而安源又与湖南联系密切,所以领导安源工人运动的责任就落到了湖南党组织肩上。1921年秋,中共湘区委员会书记、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主任毛泽东到安源开展工作。毛泽东当时的公开身份是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教员、一师附小主事(相当于校长)。利用这一身份,他下矿井、进工棚,广泛接触工人,了解工人疾苦,启发工人的阶级觉悟,在安源播撒革命的火种。这年冬天,中共湘区委员会又派李立三等人到安源,为开展工人罢工斗争做思想和组织动员。
1922年2月,中共安源路矿支部成立,李立三任书记。党支部成立后,立即着手组建工人俱乐部。此后一个月时间里,党支部连续三次召开俱乐部筹备会,筹划俱乐部的组建问题。1922年5月1日,安源路矿工人在中共安源路矿支部领导下举行盛大集会和游行,宣告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俱乐部成立后,安源工人结束了自发分散斗争的历史,从此进入了有组织有领导斗争的新阶段。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后,全国的革命形势发展很快。当时,以香港海员罢工为开端的全国第一次工人运动来势迅猛,各地工人罢工斗争胜利的消息不断传来,鼓舞了安源工人的革命斗志。特别是这年9月汉冶萍公司下属的湖北汉阳铁厂工人在该厂工人俱乐部的领导下取得罢工胜利的消息传来,更使得安源路矿工人的斗争情绪空前高涨,罢工的时机日渐成熟。
罢工爆发
1922年9月,路矿当局除去年欠饷3个月外,本年又欠饷2个月,加上市面物价飞涨,工人生活陷入绝境。发清欠饷、增加工资、改善待遇,已经成为安源工人最迫切的要求。毛泽东了解这一情况后,认为罢工时机已经成熟,应立即着手组织路矿两局全体工人罢工。随后,组织派刘少奇、李立三到安源领导罢工。9月9日,李立三来到安源,以工人俱乐部名义向路矿当局提出保护俱乐部、每月津贴俱乐部、发清欠饷这三项要求,并要求路局限两日内答复。9月11日,刘少奇也来到安源。9月12日,路矿当局被迫承认李立三提出的第一、二项要求,对第三项要求则借口财源困难,无法办到。对此,李立三、刘少奇立即召开党支部会议,决定由俱乐部提出“增加工资”等新要求,加紧罢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周密准备,俱乐部决定在9月14日零时向全体工人发出了罢工命令。
9月14日,震惊全国的安源路矿两局工人联合大罢工,在中共安源路矿支部和俱乐部的领导下爆发。这天凌晨,俱乐部向路矿两局1.3万余名工人发出了罢工命令。当日上午,俱乐部以全体路矿工人名义致函汉冶萍总公司宣布罢工,并向社会发表《罢工宣言》,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立即致电声援,各地报纸纷纷报道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消息。
罢工一开始,路矿两局立即请赣西镇守使署派军队到安源,设立戒严司令部,强占工人俱乐部机关,威胁工人开工。工人们得到消息后,冒死冲进俱乐部,向军队进行宣传,将军队劝离。路矿两局见威胁不成,又设法引诱和收买工人,也被工人识破,没有成功。
为了使罢工取得胜利,俱乐部一方面致函萍乡县署及赣西镇守使署,说明罢工原因,另一方面将17条要求送达路矿当局,并函达两局:“如欲调商,即请派遣正式代表由商会介绍与俱乐部代表刘少奇接洽。”路矿两局迫于工人罢工的强大威力,开始与俱乐部谈判。9月16日,戒严司令和路矿两局领导邀约刘少奇去戒严司令部,武力胁迫刘少奇下令开工,刘少奇断然拒绝,并严词驳回。工人们闻讯赶来,将戒严司令部团团围住,给路矿两局施加压力。路矿两局见状,不敢加害刘少奇,只能放刘少奇回去。武力胁迫工人复工的企图失败后,路矿两局被迫派出全权代表与俱乐部谈判。经过李立三、刘少奇与路矿两局全权代表的激烈争辩、谈判,终于迫使路矿两局接受了工人的要求。9月18日,双方签订“十三条协约”,协约内容包括承认俱乐部权利、增加工资、改善待遇、发清欠饷、年终加发半月工资等,工人的罢工要求得到满足,罢工取得了胜利。

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的“十三条协约”
9月19日,路矿两局工人按照俱乐部命令全部复工。俱乐部在《上工宣言》中表示:“从前是‘工人牛马’,现在是‘工人万岁’!我们的第一步目的已经达到。”这次罢工是中国工人运动史上的一次壮举,它提高了党组织在群众的威信,扩大了党的影响。
“十三条协约”的履约情况
罢工结束后,路矿两局对“十三条协约”逐条进行履约。1922年10月5日,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发布通告,对“十三条协约”的第八、十一条等条款进行了阐释,详细说明了大工小工日薪增加的数目、罢工期间的工钱和礼拜工钱的发放方法。
1922年年底,根据“十三条协约”中第四条“每年十二月须加发工资半月”这一项,工人获得了年终半月加薪,此加薪约50000元之一半交俱乐部使用,俱乐部以此为基础,加上路矿两局的每月津贴和部员入部费等,逐渐积累了雄厚的工会基金。
1923年,俱乐部与路矿两局签订了“续定条约”五条,对“十三条协约”的第四条进行了变通处理,即“每年十二月须加发工资半月,候呈准主管机关后执行”,但“因本月工资无款,发给变通接济工食不得不从权先允,再请主管原情核准”。当然,作为回报,路矿两局也对工人和俱乐部提出了要求,要求路矿两局工人“当各自奋勉工作,有进无退,以图报称”,“应遵守路矿两局章程,服从各主任管理,不得稍有违背”;要求俱乐部此后“对于路矿两局各工程工作不能干涉,仅以提高工人知识涵养、工人德性为宗旨,应劝导各工人以遵守章程服从管理为第一要义,必如此工程乃有起色”。“工人若违背俱乐部规则以及工人与外人争斗须函路矿警察惩办者,应先陈明路矿两局首允可方能送办”。
1924年年底,矿局借口经费困难,在拖欠数月工饷之后宣布取消年终加发半月工资一项,企图推翻“十三条协约”。在工人俱乐部领导下,工人索要欠饷,反对取消年终加发工资,最终发展成为路矿工人第二次大罢工,并再次取得罢工胜利。
来源:《中国档案》2023年第12期